北京兰台(成都)律师事务所
韩海东,法学学士,系北京兰台(成都)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担任陇南市武都区人民政府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擅长刑事辩护、企业法律风险防控、婚姻家庭、合同纠纷、人事管理制度建立及商事诉讼和仲裁。2016年进入甘肃法音律师事务所(兰州)实习,2017年在四川万帆律师事务所(成都)入职为咨询律师,2918年入职甘肃阶州律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参与了涉黑涉恶、上市公司破产重组等重大案件的代理,并担任多家政府机关和企业的法律顾问。
咨询该律师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质疑是否可提起诉讼对于交通事故责任判定持有异议者,获准在法律上有权利向法院提出申诉,然而这并非以行政诉讼方式进行,而是应选择民事审判程序。究其原因在于,对交通事故责任判定并不构成一种法定的行政行为,故无法发起行政诉讼或要求行政复议裁决。值得注意的是,相关人士可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正式送达后的第三个自然日起开始计算,向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以申请复核。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能够准确无误地反应出客观实际情况,且经过法定程序与内容认定后得出,即具备了可靠的证明效力。具体而言,依照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处理交通事故时,应根据交通事故发生现场仔细勘察、严谨审查以及深入调查的结果,结合相关检验和鉴定结论,尽快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以其作为依据来处理交通事故问题。
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异议处理方法探讨若对交通事故责任判定存在异议,需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在此前提下,各位当事人需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申诉请求。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复核的机会只有一次,一旦再次提出,即视为放弃,则上级部门将进行最终责任判定。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基于现场勘查、技术分析和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事故详情、责任归属的技术裁决,但不具备强制力。如对认定有异议,受害方须在认定书送达后三日内提交上一级交管部门复核,明确复核请求和理由,并附有力证据。上级部门五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复核申请。
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基于现场勘查、技术分析和检验鉴定得出的责任划分结论,但不具备强制力。如当事人对结果有异议,自收到认定书3日起可向上级交管部门申请复核,需详细写明复核请求、理由及证据。上级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