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诉后诉讼费是给退还一半。撤诉是指当事人放弃本次起诉的一种行为,在起诉之时当事人需要先缴纳诉讼费,撤诉之时就返还一半的诉讼费。撤诉并不代表当事人放弃自己的诉讼权利,撤诉之后当事人仍旧有权再次起诉。按照规定,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在开庭审理前撤回起诉需缴费。民事案件中,原告或上诉人撤诉并经法院核准,受理费由其承担;行政案件中,若被告更改或撤销具体行政行为,原告撤诉并获法院批准,则受理费由被告承担。
在开庭审理前撤回起诉需缴费。民事案件中,原告或上诉人撤诉并经法院核准,受理费由其承担;行政案件中,若被告更改或撤销具体行政行为,原告撤诉并获法院批准,则受理费由被告承担。
在开庭审理前撤回起诉需缴费。民事案件中,原告或上诉人撤诉并经法院核准,受理费由其承担;行政案件中,若被告更改或撤销具体行政行为,原告撤诉并获法院批准,则受理费由被告承担。
撤诉是当事人舍弃本次诉讼并放弃追责的决定。提交诉讼状后,当事人需支付诉讼费用。如发生撤诉,法院将退还部分费用,称“撤诉后退还一半诉讼费”。撤诉不意味放弃诉讼权利,仍可再次起诉。根据相关法规,争议可通过调解解决或由当事人申请撤诉时,法院可减免一半诉讼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