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咨询该律师涉外仲裁协议的内容包括:涉外仲裁的当事人的基本信息、涉外仲裁条款的约定,以及涉外的国际贸易的实际情况等。在约定涉外仲裁条款中明确仲裁的关键要素,充分尊重当事人的自主选择选择合适的仲裁机构,维护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避免交易出现不必要的纠纷。
涉外仲裁协议效力认定后的执行规定是:裁决的执行可以分为在国内执行和国外执行两种。在我国的民事诉讼的程序对于涉外仲裁的规定中,我国涉外仲裁机构所作出的裁决中,如果被执行人或者其财产在国外,申请人应当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
1、符合协议离婚的条件。2、提交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3、双方必须共同到市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即使委托律师代理,本人也必须亲自办理手续。4、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之日起,婚姻关系即为解除,双方均可与他人结婚。
仲裁协议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在争议发生之前订立的,它通常作为合同中的一项仲裁条款出现;另一种是在争议发生之后订立的,它是把已经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的协议。这两种形式的仲裁协议,其法律效力是相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