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咨询该律师婚姻关系中,若一方隐瞒债务,而另一方不知情,那么在离婚时,债务责任的划分需要慎重考虑。这时候,需要综合考虑债务的性质、用途、双方的知情程度等因素,同时还要考虑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和债务情况,进行公平合理的划分。这样可以确保双方的权益不受损害,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
对于婚姻关系中的财务问题,要是一方背着另一方背了债务,但是另一方对此不知情,那要怎么解决这个问题,就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了。要是债务没有用于家庭的日常生活,不知情的一方还能拿出证据,证明自己不想一起承担这个债务,那这种情况通常会被看成是背债一方的个人债务,不知情的一方就不用还这个钱了。
婚姻期间,一方瞒着对方负债,离婚时需要界定债务性质。如果这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愿欠下的,可能会被视为共同债务。反过来,如果债务没有用于共同目的,而且配偶也没有从中受益,通常会被视为个人债务,配偶可以不承担偿还责任。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若一方因负债被追责,是否需要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债务不是用于家庭日常生活,且不知情的一方有证据证明该债务并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经营,或者该债务并非双方的共同意愿,那么负债方将独自承担责任,不知情方不受影响。比如,一方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因赌博产生的债务,将被视为个人债务。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一方隐瞒债务,那么在离婚后处理债务时需要谨慎评估。如果债务是为了共同生活、经营或者双方都有共识而产生的,即使另一方不知道,也可能需要共同承担。但是,如果能够证明债务是由于一方的不良嗜好或者超出家庭日常所需的费用所导致的,并且与共同生活、经营无关,那么这笔债务将被视为个人债务,由负债方独自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