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朗律师事务所
陈竞静律师曾供职于多家互联网金融公司及相关金融行业,现主要致力于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婚姻继承、债权债务及劳动纠纷等相关民事诉讼的处理。从事律师业务以来,处理过某外籍人士在华的房产纠纷,标的额为千万余元、疑难债权债务纠纷数起、并为某保险公司进行保险业务诉讼代理数起,赔偿总金额高达近千万,另代理婚姻继承相关纠纷及劳动纠纷等多起,并担任北京信和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我也爱你科技有限责任等多家科技公司的法律顾问,不仅获得了当事人在专业上的肯定,更得到了当事人对本人责任心上的首肯,因此被多名当事人推荐给身边的朋友,也为他们提供了法律服务。 对多起案件的处理,本人对律师这份职业有了更为深刻的感悟,除了对法律应有信仰,还应该有一份职业道德的坚守,比起专业的法律知识与技能,职业道德更能彰显一位专业律师的真正价值,相信案件本无大小,关键在于能否站在当事人角度,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这样才不辜负当事人的信任。对于律师来讲,手里的是法律案子,但对于每一位当事人来说,这可能关系到他们最切身的利益,甚至影响他们的人生,因此,本人希望通过自己所长,让每位当事人不仅能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更能感受到法律的温度与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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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纠纷中,倘若有人故意制造虚假债务,意图非法占有配偶一方的合法财产,这无疑是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若有人为了谋求更多的财产分配利益,不惜伪造债务,甚至制造虚假诉讼,那么这种行为情节严重者,很可能会被认定为刑事犯罪。与此同时,对于那些恶意伪造债务的当事人来说,在进行共同财产分割时,他们将面临着被减少或完全剥夺财产份额的风险。

夫妻共同负债的认定一般要满足以下要件:第一,债务得是双方共同的意思表示,比如签字或追认;第二,负债得是为了家庭生活,比如衣食住行、教育医疗;第三,债务得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生产经营,比如买房、创业。但在实际中,要确定某项债务是否属于共同负债,还得综合考虑很多因素,证据也得充分。

夫妻一方无证据虚构债务可被视为恶意制造共债;隐瞒、转移财产者在离婚财产分割时将受限制。夫妻共同债务范围包括婚前购置财产转化为共有后的债务,家庭生活所需债务,共同或个人经营所得用于家庭支出的债务,疾病治疗和法定义务相关债务,以及子女抚养和赡养老人费用。离婚后发现此类行为,可再行诉讼请求财产分割。

夫妻一方无证据虚构债务可被视为恶意制造共债;隐瞒、转移财产者在离婚财产分割时将受限制。夫妻共同债务范围包括婚前购置财产转化为共有后的债务,家庭生活所需债务,共同或个人经营所得用于家庭支出的债务,疾病治疗和法定义务相关债务,以及子女抚养和赡养老人费用。离婚后发现此类行为,可再行诉讼请求财产分割。

在离婚诉讼中,如一方捏造虚假负债以侵占对方财产,受害方可质疑并在财产分配中申请重估。法院将调查是否存在隐瞒、转移等恶意行为及伪造债务。若证实,法院可减少或剥夺该方财产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