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若您在下班回家的路上意外跌倒并导致骨折,这种情况通常不会被视为工伤。然而,如果您是因为在上下班途中遭受了机动车事故所造成的伤害而发生骨折,那么这将被视为工伤。但是,如果您的骨折是由于个人原因引起的,那么它就无法被视为工伤。

员工在上下班途中意外摔伤,是否属于工伤,需视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来说,如果是因本人主要责任导致的摔伤,通常不被认定为工伤。然而,如果遭遇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轮渡运、铁路运输事故等情况,那么就可能被认定为工伤。此外,在工作时间内因为工作原因受伤,以及患职业病等情形,也可被认定为工伤。具体的认定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请参考相关法律法规。

在下班路上遭遇交通事故,若事故发生在单位规定的下班时间及合理归家路线,且非职工个人过失导致,这类工伤认定中,“非劳动者本人主要责任”包括同等、次要或无责任情况,可能被认定为职业伤害。

骑车上班摔伤通常不视为工伤,除非满足特定条件:工作期间因工作原因、工作场所内与工作相关的活动、履行职责时的暴力事件、职业病、上下班途中非主要责任事故等。特殊情况包括突发疾病死亡、抢险救灾受伤、退伍军人旧伤复发等。工伤认定需在规定时间内由单位或职工本人/亲友向社保部门申请,逾期可适当延长。请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和维权。

员工下班护送同事途中受伤可能算工伤,条件是路线合理、时间在工作日范围内,事故非员工主要责任。若行程为日常工作必要环节,因工作引发的交通事故,员工可申请工伤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