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
吴婉君律师现为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联系方式130 263 55702),法律硕士,武汉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湖北省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执业方向为民事纠纷及执行法律事务的处理,尤其擅长债务纠纷和婚姻家事纠纷的处理,办理了大量借贷、合同纠纷、债务执行、执行异议之诉、离婚、离婚后财产纠纷、遗产继承相关案件,取得了当事人满意的效果,法律咨询请直接致电。
咨询该律师按照当前法律规定,夫妻中若有一方因赌博等违法行为而背负债务,该债务不能被认定为共同债务,应由举债人自行承担。如果配偶一方发现对方有赌博行为,可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离婚。在诉讼离婚中,如果能够证明对方存在严重赌博行为以及相关债务,法院通常会支持离婚请求。赌博行为不仅会破坏家庭和谐,还会对夫妻感情造成极大的伤害。民法典规定,离婚可以通过调解或诉讼两种方式进行。如果调解无法确认夫妻感情已经破裂,那么法院将准许离婚。如果存在重婚、家暴或赌博等恶习,法院将视为调解无效,准许离婚。
根据现行司法实践,夫妻一方因赌博而产生的债务,通常不被视为共同债务。只有在夫妻双方都同意或事后追认的情况下,或者这笔债务是为了满足家庭的基本生活需求,才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赌博债务往往超出了家庭的需求,且没有得到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愿支持,因此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畴。
在婚姻关系中,如果一方因赌博而负债,这笔债务一般不会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也不需要偿还。因为赌博是违法的,所欠债务也不是基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双方共同意愿。所以根据法律规定,另一方有权拒绝承担这些债务。
婚姻中,因赌博产生的债务,配偶无需承担。赌博是违法行为,所欠债务并非家庭所需,也不是夫妻双方同意的。这些债务超出了日常生活范围,既不合法也未经双方同意。因此,配偶不需要对赌博债务负责。
赌博是一种违法行为,因此由赌博产生的债务不受法律保护,配偶不需要偿还。需要注意的是,在中国,赌博是被禁止的,所以因为赌博产生的债务往往不是为了家庭共同生活或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