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
吴婉君律师现为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联系方式130 263 55702),法律硕士,武汉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湖北省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执业方向为民事纠纷及执行法律事务的处理,尤其擅长债务纠纷和婚姻家事纠纷的处理,办理了大量借贷、合同纠纷、债务执行、执行异议之诉、离婚、离婚后财产纠纷、遗产继承相关案件,取得了当事人满意的效果,法律咨询请直接致电。
咨询该律师依据我国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相关规定,当债务人离世之后,能否向担保人进行追偿,需视保证合同中所规定的保证方式而定。假若在此份保证合同当中,所约定的是一般保证的话,那么依照第六百八十七条之规定,保证人有权在主合同纠纷未经法院或仲裁机构审理且未就债务人的财产实施强制执行措施以清偿债务之前,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除非出现了该条款所规定的特定情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的明确规定,法定继承人在其所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有义务偿还被继承人在生前依照法律法规应缴纳的税金及负债。也就是说,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只需以其实际继承到的遗产价值为限,对被继承人所背负的债务进行清偿。若遗产价值无法足额支付所有负债,那么继承人可选择不承担超过遗产价值的那部分负债。倘若继承人主动表示放弃继承权,那么便不再负担清偿被继承人负债的相关责任。
依据我国《民法典》第七百条明确规定,在履行了其所应承担的保证责任之后,确保义务人享有在其承担义务的范围之内,亲自向债主追讨债务的权益,与此同时,也拥有债权人对于该债务人享有的所有权利。这就意味着,保证人有权力去向产生债务的债务人,追回他已经支付给他们的全部款项,以及因此而产生的利息、违约金等相关损失。追偿的途径可以通过直接协商、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等各种法律手段来实现。
在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要求担保人承担责任。此时,担保人依法获得向债务人追偿的权利,以保护自己的利益。这一规定旨在确保担保人不会因债务人的违约而遭受经济损失。
担保人履行担保义务后,有权向债务方追偿。这就好比你替别人还了钱,总不能自己背这个锅吧,得找债务人要回来。不过,在这之前,可以先跟债务人好好商量商量,能和平解决最好。要是债务人不愿意还,那也别怕,法律会帮你的。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后,就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了,这时候保证人就享有债权人的权利啦。但要注意,保证人也得保护好债权人的权益,别让人家的利益受损了。担保人得把相关证据保存好,然后通过合法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总之,担保人要想追偿,就得先履行担保义务,然后再跟债务人协商或者通过法律手段解决,同时要注意保护好各方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