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兰台(成都)律师事务所
韩海东,法学学士,系北京兰台(成都)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担任陇南市武都区人民政府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擅长刑事辩护、企业法律风险防控、婚姻家庭、合同纠纷、人事管理制度建立及商事诉讼和仲裁。2016年进入甘肃法音律师事务所(兰州)实习,2017年在四川万帆律师事务所(成都)入职为咨询律师,执业期间参与了涉黑涉恶、上市公司破产重组等重大案件的代理,并担任多家政府机关和企业的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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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出租公司雇佣出租车司机进行自主经营,由出租车公司根据事故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是承包经营关系,赔偿责任主体应是承包者,发包方负连带责任。

交通事故中,保险公司通常负责赔偿,但超出保险范围或个人负担部分,由有过错的肇事者补偿。双方有过失时,按过失程度分担责任。交管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明确责任归属。伤员可通过车主保险理赔或诉诸法律。伤残鉴定后,保险公司按司法判决履行赔偿义务。

出租车司机驾车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由出租车公司承担。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根据事故实际情况,若救护车闯红灯导致事故,责任判断需基于具体事实。若司机过失,由医疗机构担责,个人不赔。司机有明显过错,医疗机构可在承担责任后依法向司机追偿。特种车辆在执行任务时享有特殊通行权,但须确保道路安全。若特种车辆违章导致事故,应由救护车担责。在实际操作中,救护车虽为特种车辆,但应根据现场交通状况灵活选择救助方式。

交通事故中车辆损坏,通常由肇事方负责维修。维修费用基于保险公司定损清单确定,维修发票需妥善保管。责任认定:违规方全责;多方有责则按过失程度分担责任;交通意外则无需担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