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第三方
劳务派遣员工依法享有
年休假第三方劳务派遣员工在法律规定下,拥有享受年休假的权利。
2.相关规定依据
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
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只要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便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劳务派遣单位作为用人单位,需保障被派遣
劳动者的年休假权利。
3.
年休假天数确定
年休假天数依职工累计工作年限而定。
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4.未安排年休假的处理
若劳务派遣单位未给劳动者安排年休假,要按该职工日
工资收入的300%支付
年休假工资报酬,这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案情回顾:小何是一名第三方劳务派遣员工,在某单位连续工作了3年。然而,劳务派遣公司一直未安排他休年休假,也未支付相应的年休假工资报酬。小何认为自己依法应享有年休假,向公司提出休假或支付报酬的要求,但公司以各种理由拒绝,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只要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便可享受带薪年休假,劳务派遣单位作为用人单位,有保障被派遣劳动者年休假权利的义务。小何连续工作3年,符合享受年休假的条件。
2、小何累计工作3年,年休假应为5天。若劳务派遣公司未安排其年休假,需按小何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且这包含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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