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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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取决于众多复杂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面临的具体案件情形、被告人在此期间是否存在违反保障等候审判期限中应遵守的相关条款及行为的情况、以及案件进展过程中是否出现了重大的改变等等。需要注意的是,只要犯罪嫌疑人口服其承诺并严格遵循关于被告人人身自由的保障规定,而案件本身也未发生足以影响判决结果的变化,那么就不存在其在取保候审状态下仍然被批捕的可能性。

受害人谅解书对检察机关的考量有一定影响。一般来说,轻罪且嫌疑人真诚悔过并获得谅解,检察机关可能会考虑相对不起诉。但对于重罪,即使获得谅解,检察机关仍可能依法起诉,但在量刑时会酌情从轻。具体情况还需综合案情复杂性进行评估。

在盗窃罪案件中,如果犯罪嫌疑人是初犯,且获得了受害人的谅解书,那么检方撤诉的可能性会增加。不过,检察官在做出裁决时,会综合考虑很多因素,比如盗窃金额的大小、盗窃手段的恶劣程度、犯罪嫌疑人的悔过表现以及是否有自首情节等等。如果涉案金额比较小、情节也比较轻,而且犯罪嫌疑人是初犯并且获得了受害人的谅解,那么检方有较大的可能会撤销诉讼。但是具体的撤诉概率是多少,还得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来判断,不能一概而论。

谅解书虽可能影响判决,但并不能决定检察机关是否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检察机关在决定是否起诉时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如犯罪行为的严重程度、可能刑期、个人背景、前科记录及悔罪态度等。在特定情况下,如犯罪轻微、已过追诉期限、已特赦或受害者未起诉等,检察机关可能不起诉。因此,谅解书虽能影响判决,但不起决定性作用。

谅解书虽可能影响判决,但并不能决定检察机关是否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检察机关在决定是否起诉时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如犯罪行为的严重程度、可能刑期、个人背景、前科记录及悔罪态度等。在特定情况下,如犯罪轻微、已过追诉期限、已特赦或受害者未起诉等,检察机关可能不起诉。因此,谅解书虽能影响判决,但不起决定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