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咨询该律师若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房屋可继续无碍地使用,不受任何影响。而房屋所有权则为永恒不变之属性,除非业主主动放弃或存在其他特殊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土地使用权仍可依法进行续期,一般应在届满日期前至少一年提交申请。在经过相关部门审批通过之后,便可重新签署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缴纳相应的土地出让金。
土地使用权到期前一年,使用者须申请续期,无论是原定年限已满还是临近截止。如合同规定年限已过,亦同。但如政府因公共利益需收回土地,续期申请将被拒。
尽管他项权证过期失效不丧失对第三方的效力,但超2年丧失法律争议解决权。除非完成注销登记,否则抵押权仍存,但需注意,未经防伪登记机构程序,原抵押权益可能受限。
购买房产时关注的“70年”使用权,到期后可按《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申请续期,需重新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办理登记。《民法典》规定住宅用地自动续期,续期费用依法执行。
房屋产权到期后,主要采取三种措施:一是若房屋结构安全,业主可申请续期,经审批后签订有偿使用协议并支付款项;二是特殊情况下,国家回收土地及房屋,向业主发放一次性补偿金;三是房屋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或无法修复,政府出资拆迁并给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