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咨询该律师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即使因交通肇事等罪行而被指控,也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因为在现行法律中,他们尚未达到法定完全负刑责年龄。这一规定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原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明确规定,对于年满十四岁以下的犯罪者不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然而,若该年龄阶段的犯罪者实施了故意伤害等重大犯罪行为,虽然通常不会面临刑事审判,但其法定监护人则可能需要承担起加强对其监管、教育的责任,并且有义务向受害方进行适当的经济补偿以弥补其所遭受的损失。这种处理方式充分彰显出我国在处理未成年人犯罪问题上坚守教育、感化以及挽救之基本原则。
按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严格规定,对于行为时年龄尚未达到十四周岁的少年犯罪人员,依法不负担负刑事责任的法律义务。因此,无论在何种情况下,若一名少年犯罪者尚未年满十四周岁,他们都将无法因为触犯抢劫罪而承受刑事处罚。然而,尽管如此,国家仍会为这些涉案未成年人提供教育、矫治以及救助等多元化的援助措施,以期协助他们顺利地重返社会生活。
依据我国现行的刑法法规,倘若未满16周岁的青少年个体实施了强奸行为,那么他们通常无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原因在于刑事责任的法定年龄起始点设定为16周岁。然而,若该未成年人的行为触及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三款所规定的“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有故意杀人、故意伤害他人至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纵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罪行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明确的规定,对于尚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犯罪者,将免于承担刑事责任。换言之,即使一个孩子在尚未达到法定成年年纪之前,实施了诸如绑架等严重犯罪行为,也无法受到相应的刑法制裁。这主要是因为我国法律对于刑事责任年龄有明确的划分和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