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咨询该律师用人单位可在合法程序下解除劳动合同,条件包括:试用期内未达录用条件;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营私舞弊致重大损失或信誉损害;兼职严重影响雇主运营且不改正;劳动合同无效,如欺诈签订或公司违法剥夺员工权益;劳动者有刑事犯罪记录。
出租人在租赁合同中有权在以下情况下单方面解除协议:1)未按期交付租赁物,经书面催促后仍不履行,承租人可提前终止;2)租赁物存在严重瑕疵影响正常使用;3)租赁物品有明显缺陷危及安全;4)承租人滥用或违反约定损害租赁物;5)未经许可转租;6)承租人长期拖欠租金且在合理期限内未补缴。
用人单位不得擅自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包括:接触高职业病危害岗位劳动者离岗前需体检或观察;患职业病或工伤丧失劳动能力者;病假或工伤疗养期内员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女职工;工作满十五年且临近退休五年内的员工。特殊情况下,须依据法律和行政法规处理。
租赁合同中,承租人有权在以下六种情况下单方解除合同:1)出租者未按时交付且多次催促无效;2)租赁物质量不达标影响经济效益或权益;3)租赁物存在严重安全隐患;4)承租不当致租赁物受损严重;5)未经许可转租给第三方;6)未按期缴付租金,经催告后仍逾期。以上行为可能导致出租者解除合同。
我国严格保护员工权益,关注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员工的体检与医疗期,对职业病患者、伤病职工及孕期、哺乳期女员工提供特殊保障。十五年工龄临近退休者也受法律保护。所有这些情况,公司的行为都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