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返还财产
单位
借款合同无效,双方要把基于合同拿到的财产相互还回去。
出借方还借款本金,借款方还已用资金和利息。
2.
折价补偿要是没办法返还或者没必要返还财产,就折价补偿。
像借款买的设备有损耗,可评估后作价补偿。
3.过错
赔偿有过错的一方要赔对方损失。
双方都有错,就各自担责。
如出借方明知用途非法还出借,自己要担部分损失。
4.收缴财产
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收缴双方财产归国家或返还他人。
如单位和
借款人骗贷,财产可能被收缴。
案情回顾:小朱所在单位与小李签订
借款合同,后该合同被认定无效。小朱单位已出借本金,小李用借款购置了设备并使用产生了利息。然而,设备在使用中出现损耗,且小朱单位在出借时明知小李借款用于非法用途。此外,调查发现小朱单位与小李存在恶意串通骗贷的嫌疑。双方就财产返还、补偿等问题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因借款合同无效,双方应相互返还财产,小朱单位返还借款本金,小李返还已使用资金及利息。
2、对于有损耗无法原物返还的设备,小李应通过评估作价后对小朱单位进行折价补偿。
3、小朱单位明知
借款用途非法仍出借,存在过错,需承担部分损失。
4、若证实双方恶意串通骗贷损害他人利益,双方财产可能会被收缴归国家或返还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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