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咨询该律师依据我国法律,抢劫罪移送检察机关后,仅在特定情况下可申请监视居住,如严重疾病影响自理、孕妇或哺乳期母亲、生活不能自理者的唯一赡养人,或案件特殊、办案需要监视居住。
通常情况下,实施抢劫行为的犯罪者将会被拘留三日。然而,若经由人民检察院批准进行逮捕,则将进入到逮捕程序之中。此外,如遇特殊情形,提请批捕的期限,也就是拘留的时长可以延长一至四天。对于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人来说,其提请批捕的期限更是可以延长至三十天之久。
依据我国法律,抢劫罪移送检察机关后,仅在特定情况下可申请监视居住,如严重疾病影响自理、孕妇或哺乳期母亲、生活不能自理者的唯一赡养人,或案件特殊、办案需要监视居住。
如果犯有抢劫罪需要进行监视居住的话,除非是患有重要疾病或者是正在哺乳或者已经怀孕且生活不能自理的唯一抚养人可以进行监视居住的话,其余情况基本上是不可能被申请监视居住的。
抢劫罪监视居住到期后可以延期,若是监视机构提出的延期监视请求并没有获得批准,此时就必须要停止监视行为,此后被监视的主体,就会恢复人身自由。会被监视居住的主体,一般来说都是公安机关怀疑其实施了犯罪行为,但是却没有证据,故此只能暂时的监视其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