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咨询该律师在试用期内,劳动者提出离职申请且满足预先通知期限,用人单位阻止其离开是违法的。根据现行法规,劳动者只需提前三天提交书面申请,无需批准,即可解除劳动关系,这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自主择业权和劳动自由。
劳动者在遇到雇主拖欠工资的情况时,可直接离职,无需经过批准,这是合法的。因为雇主没有按时足额支付报酬,已经侵犯了劳动者的权益,劳动者有权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建议劳动者保存好工资条、出勤记录等证据。
一般来说,要是企业没能按时给员工发工资,员工可以根据拖欠工资的情况,立即终止劳动合同,不用遵守提前通知的相关法律规定。拖欠工资是违反劳动合同的严重行为,员工可以马上解除还没完成的雇佣关系。
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如果未及时支付工资,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
面对离职受阻,员工应先与上司积极沟通,争取其理解和支持,按照法律规定批准离职。若沟通无果,且员工已提前三十天提交书面辞呈或行使法定解除权,则在法定期限届满时,员工有权自主选择结束工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