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咨询该律师对于触犯了引诱、容留和介绍卖淫罪的涉案人员,一般法院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判处其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时还需要支付相应数额的罚金。但若情节较重者,则会被判令处以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并且同样需要缴纳罚款。值得注意的是,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的犯罪客体主要面向一般主体,也就是说只涉及到自然人,而并不涵盖任何单位或组织。
在阐述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时,若符合以下各项条件,便可考虑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首先,法院可能对涉案人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其次,根据犯罪情节,有极大可能性被判定为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在这种情况下,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后,其不会给社会带来新的危机;再次,如果涉嫌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也不会引发社会安全问题;最后,如果案件已经进入审判阶段,但由于羁押期限已到,而案件仍未审理完毕,此时也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如果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的证据不充分,按照“疑罪从无”的原则,不能对嫌疑人进行定罪处罚。刑事诉讼程序要求定罪必须有确凿、充分的证据,如果证据不足,就无法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也无法排除合理的怀疑,因此不能确定嫌疑人是否犯罪。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进行淫秽交易是违法犯罪行为,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具体的刑事处理会根据情节的轻重来裁定,通常情况下,会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并处罚金;如果情节严重,会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在量刑时,会考虑次数、人数、受害对象等因素。
证据不够充分,就应该按照“疑罪从无”的原则来处理,不能随便给嫌疑人定罪。证据不足不仅会影响审判的启动,还可能导致已经审理的案件无法满足定罪的要求。要给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定罪,就必须要有确凿的证据来证明犯罪的意图和行为。证据不足可能是因为证词有矛盾,物证的关联性弱,或者是侦查技术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