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工伤处理流程如下:
首先要
申请工伤认定。
用人单位需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
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申请。
要是用人单位未按此规定申请,
工伤职工或其
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2.经认定为工伤后,要进行
劳动能力鉴定,以此确定
伤残等级。
3.依据伤残等级,可享受相应
工伤保险待遇。
这包括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
补助金、一次性
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具体标准依据当地工伤
保险法规和政策来确定。
4.另外,用人单位还得承担工伤职工治疗工伤期间的
工资福利、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费用。
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那么所有工伤保险待遇都由用人单位支付。
案情回顾:小朱在工作时受伤,单位却未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为其申请
工伤认定。小朱自行了解工伤处理流程后,在受伤之日起1年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认定为工伤。之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了伤残等级,但单位以各种理由拖延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小朱遂与单位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依据规定,用人单位有义务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本案中单位未履行该义务,小朱有权在1年内自行申请。
2、经认定工伤并确定伤残等级后,小朱应享受相应工伤保险待遇。若单位依法缴纳了工伤保险费,部分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若未缴纳,所有待遇均由单位承担,单位拖延支付的行为违反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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