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证实
合伙人存在
共同债务,可从这几方面着手:
1.合同及协议:
仔细查看合伙人之间签订的各类相关合同、协议等书面材料。
若其中清晰约定了共同债务的情形,那么这些内容就能成为关键
证据。
比如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双方对于某项
债务需共同承担的条款。
2.财务记录:
全面整理合伙人的财务账目,涵盖银行流水、收支凭证等。
从中查看是否存在共同的资金往来用于特定债务。
例如,多笔资金流向同一供应商用于支付合伙业务产生的欠款。
3.
证人证言:
若有了解合伙事务及债务情况的
证人,收集其
证言来佐证共同债务的存在。
像曾参与合伙业务的员工,能证明某项债务是因合伙事务产生。
4.债务用途:
证实债务用于合伙事务开展,如购买合伙经营所需设备、支付合伙经营费用等。
比如购买办公设备的发票显示是为合伙业务采购。
5.协商及还款行为:
合伙人之间关于债务的协商过程、还款计划等行为,也能在一定程度上证明共同债务存在。
如双方商讨如何偿还债务并制定了还款计划。
总之,要综合多方面证据来证明。
案情回顾:小朱和小李合伙经营一家公司,后因资金问题产生债务。小朱认为该债务应由两人共同承担,小李则称这是小朱
个人债务。小朱为证实是共同债务,着手
收集证据,包括
合伙合同、财务流水、员工证言等,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从合同及协议来看,若合伙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此类债务需共同承担,该条款可作为关键证据,证明是共同债务。
2、财务记录方面,若银行流水显示资金用于支付合伙业务欠款,能证明存在共同的资金往来用于该债务。
3、员工作为证人,其证言可佐证债务是因合伙事务产生。
4、若购买办公设备的发票显示是为合伙业务采购,可证实债务用于合伙事务开展。
5、若两人曾商讨并制定还款计划,此行为也能在一定程度上证明是共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