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十余年,已为100000余人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办理案件4000余起。擅长解决疑难复杂、离婚、继承法律纠纷案。 易轶律师多次办理社会影响高的大案及名人案件。曾代理乒乓球奥运冠军、女排奥运冠军的婚姻家事纠纷案件,代理CBA总冠军明星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担任著名国画大师之子的顾问,参与遗产继承纠纷案,代理高额股权分割涉案离婚案等,助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摆脱经济纠纷。 易轶律师常年活跃于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媒体;《法律与生活》专栏作者;荣登《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三联周刊》、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获得“2021年腾讯新闻优秀女性青年”、“2020—2021年度北京市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2018—2019年度北京市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2015—2018年度北京市优秀律师”等荣誉。
咨询该律师关于离婚协议中子女抚养权归属男方后如何重新争取回来的法律问题探讨在男方享有抚养权利的情况下,女方有权力通过协议或者法律途径争取子女的抚养权。若双方能够通过友好磋商达成共识,决议由女方获得对子女的抚养权利,那么双方需签署抚养权变更协议以实现这个目的。倘若双方未能就此达成共识,女方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透过法律程序变更子女的抚养权力归属。
在婚姻解除之际,若子女均归属于同一方监护,那么双方法律主体可自行协商并确定子女抚养费用的具体金额;如若未能达成共识,则可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由法院依据父母双方的经济承受能力、子女的实际需求以及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等因素,依法裁定抚养费用的具体数额。
若夫妻离婚之时,子女被判予男方抚养,则女方享有探视之权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条文所述,在离婚之后,未直接承担抚养责任的父亲或母亲享有探视子女的权益,同时另一方负有协助执行的责任和义务。关于如何行使及实施该等探望权利的具体形式与时间段,可由父母双方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若未能就此达成共识,则应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裁决。
在解除婚姻关系之后,孩子的抚育问题可经由协议交由夫妇中的任何一方承担,而相对方则需负起相应的扶养费用支付责任。在此过程中,我们应认识到,即便父母的生活状况发生了改变,他们与未成年子女之间的亲子关系并不会因此而彻底消散。
关于共同抚育子女,抚养权归属自然理应归双方所有。对于子女抚养权的处理问题,首先应当由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解决彼此达成共识,确立由双方共同承担抚养责任、依次进行轮流养育模式,符合这种情况并且得到了社会认可,那么男女双方都有可能成为孩子的监护人,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享有所属孩子的抚养权利。一般来说,采用这种方式可以极大地促进孩子的健康发展。无论子女被父亲还是母亲直接养育,他们仍然是双方共有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