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十余年,已为100000余人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办理案件4000余起。擅长解决疑难复杂、离婚、继承法律纠纷案。 易轶律师多次办理社会影响高的大案及名人案件。曾代理乒乓球奥运冠军、女排奥运冠军的婚姻家事纠纷案件,代理CBA总冠军明星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担任著名国画大师之子的顾问,参与遗产继承纠纷案,代理高额股权分割涉案离婚案等,助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摆脱经济纠纷。 易轶律师常年活跃于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媒体;《法律与生活》专栏作者;荣登《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三联周刊》、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获得“2021年腾讯新闻优秀女性青年”、“2020—2021年度北京市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2018—2019年度北京市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2015—2018年度北京市优秀律师”等荣誉。
咨询该律师离婚时,婚前个人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的财产划分,应视婚后共同还贷情况而定。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增值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协商或经法院判决分割。若房产判归一方所有,未还贷款成为该方个人债务,需补偿对方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的经济价值。
离婚时,婚前个人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的财产划分,应视婚后共同还贷情况而定。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增值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协商或经法院判决分割。若房产判归一方所有,未还贷款成为该方个人债务,需补偿对方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的经济价值。
根据相关法规,婚前贷款购房一般需在结清贷款后才能添加配偶姓名。此操作需在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不涉及税费,仅有少量手续费用。添加姓名后,房产视为共同财产。未添加则婚后偿还贷款部分视为共同资产,首付款及婚前已偿还部分不计入共同财产。
婚前购买房产并贷款,离婚时,房产通常认定为登记者的个人婚前财产,但婚后共同偿还的贷款和房产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按法律规定进行分割,产权登记方需向另一方进行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