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私下加好友借钱未必就是诈骗。
当借款双方有着真实的借款意愿,明确约定了借款金额、还款时间等条款,并且
借款人在借款后有积极还款的意愿及行为,只是因资金周转等缘由暂时没能还清时,通常不构成诈骗。
比如,借款人确实遇到突发情况导致资金紧张,向
朋友借钱周转,承诺在一定时间内还款,并且期间一直与朋友保持联系说明情况,努力想办法还款,这种情况就不属于诈骗。
2.然而,要是借款人在借款时就没打算还款,只是借着借款的名义骗取对方钱财,或者借款后故意失联、拒绝还款,那这种情形就可能构成诈骗罪。
例如,某人编造各种理由向多人借款,到手后就消失不见,这显然是有诈骗嫌疑的。
3.判断是否为诈骗,关键在于借款行为的
主观故意和客观表现。
要是对具体情况有疑问,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此确定是否构成
犯罪以及相应的法律责任。
只有通过专业的法律分析,才能准确判断借款行为的性质,避免陷入法律风险。
案情回顾:小许与小李私下结识后,小许向小李借款5万元,双方约定了还款时间。到还款期,小许仅偿还部分款项。小李认为小许一开始就不想还钱,构成诈骗;小许则称自己有还款意愿,只是暂时资金困难。双方因此产生争议,闹到了法院。
案情分析:1、判断是否构成诈骗需看借款的主客观表现。本案中若小许有真实借款意愿,且有还款行为,即便未还清也不算诈骗;若小许一开始就打算骗钱,或借款后失联不还款,则构成诈骗罪。
2、小李与小许就此事产生争议,若有疑问,可咨询专业律师确定小许是否犯罪及应承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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