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常,拍卖人需承担拍卖品瑕疵的
担保责任。
依据《
拍卖法》,拍卖人有义务向竞买人说明拍卖标的的瑕疵。
要是拍卖人没说明瑕疵,致使买受人受损,买受人有权向拍卖人索赔;
若属委托人责任,拍卖人可向委托人追偿。
2.不过,若委托人委托拍卖时已告知拍卖人拍卖品瑕疵,且拍卖人在拍卖公告中声明不能
保证拍卖品的真伪或品质,此时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3.所以,判断谁承担拍卖品瑕疵担保责任要视具体情况。
关键在于拍卖人有无尽到说明瑕疵义务,以及委托人是否提前告知瑕疵等因素。
比如,拍卖人在接受委托时,应仔细询问委托人拍卖品状况并记录。
在发布公告时,要明确按照委托人提供信息声明相关情况。
若有竞买人因未注意公告内容参与竞拍,之后发现问题,就需依据上述规则判断责任归属。
案情回顾:小郑委托拍卖公司拍卖一幅古画,拍卖前小郑告知拍卖公司这幅画有修补痕迹。拍卖公司在拍卖公告中声明不保证拍卖品的真伪和品质。小丽参与竞买
并购得此画,后来发现画的修补情况影响了其价值,小丽认为拍卖公司未说明瑕疵应承担责任,要求
赔偿,而拍卖公司则认为自己无需担责,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一般情况下,拍卖人负有向竞买人说明标的瑕疵的义务,若未说明致买受人受损,买受人可找拍卖人索赔。但在此案中,委托人小郑已告知拍卖公司瑕疵,且拍卖公司在声明中不保证真伪和品质。
2、根据相关规定,在此情形下拍卖人无需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所以小丽要求拍卖公司赔偿的主张缺乏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