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拥有扎实的法学功底和良好的道德品行。主要从事民商事、刑事诉讼案件和企业风险防控。 李超律师办案认真负责、勇于创新、思路严谨独特,注重实际问题的解决、侧重法律风险的防范和化解。凭借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和诉讼技巧,以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态度、高度的工作责任感有效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对不同类型的案件都能够从不同的视角剖析案件的核心,抓住问题细枝末节,运用法律方法尽其所能。其执业理念和宗旨是: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
咨询该律师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欠下的债务,如果配偶不知情,那么这笔债务的责任归属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如果这笔债务不是用于家庭日常生活,而且债权人无法证明这笔债务用于夫妻共同利益或者得到了双方的同意,那么配偶就不需要承担这笔债务。但是,如果这笔债务是用于赌博、吸毒等非法活动,那么这笔债务由个人承担,配偶不需要承担责任。
在婚姻期间,要是一方背着另一方借了债,那这债务该由谁来还呢?这得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要是债务没用于共同生活、经营,或者不是双方都同意借的,那另一方通常不需要还。但是,要是债权人说这债务是为了共同生活才借的,那他就得拿出证据来证明。 根据《民法典》,如果是双方一起签了字、或者一方事后追认了,或者债务是因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借的,那就算是共同债务。要是一方以个人名义借了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债务,那这债务是不是共同债务,就得看债权人能不能证明这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了。要是能证明,那另一方还是得还钱;要是不能证明,那另一方就不需要还钱。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所欠债务,要根据不同情况谨慎判断。如果债务并非家庭日常生活所需,且债权人无法证明该债务符合共同生活等三个前提之一,那么不知情的一方原则上不需要承担责任。比如,一方擅自举债用于非法活动,而另一方对此不知情,通常这笔债务就属于个人债务。总之,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债务的承担问题。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背的债务是否需要另一方承担,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一般来说,如果这笔债务是为了满足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即使另一方不知道,也会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但如果这笔债务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范围,且债权人不能证明该债务实际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愿,那么另一方就有可能不用承担责任。
如果一方在没有经过配偶同意的情况下,以个人名义欠下超出家庭日常所需的债务,例如用于赌博、吸毒等非法活动,或者擅自资助没有抚养义务的人,又或者独自生产经营但收益并未用于家庭,那么这些债务不应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