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检察院
退回补充侦查和
批捕是不同概念。
2.批捕,是检察院批准公安机关对
犯罪嫌疑人采取
逮捕措施,目的是保障
诉讼顺利进行。
比如公安机关掌握了一定
犯罪线索,认为有逮捕必要,向检察院申请,检察院审查后批准,嫌疑人就会被逮捕。
3.退回补充侦查则在
审查起诉阶段。
当检察院认为案件
证据不足或者存在其他问题时,会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进一步侦查。
例如案件中某些关键
证据模糊不清,检察院就会要求公安机关补充完善。
4.退回补充侦查不等同于批捕。
补充侦查后,若证据充分符合
起诉条件,检察院会决定
起诉;
若仍不符合,可能作出不起诉决定。
5.总之,退回补充侦查是
审查起诉环节的一部分,与批捕是相互独立的程序,不能混为一谈。
案情回顾:小何因涉嫌
盗窃罪被公安机关
立案侦查,公安机关认为证据充分,向检察院申请对小何进行逮捕,检察院批准了逮捕申请。之后,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发现现有证据存在不足,无法有力证明小何实施了盗窃行为,于是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进行补充侦查。小何
家属认为既然已经批捕就应直接起诉,不理解为何要退回补充侦查。
案情分析:1、
检察院批捕是准许公安机关对嫌疑人实施逮捕,目的是保障诉讼顺利开展。本案中检察院批准对小何的逮捕符合此规定。
2、退回补充侦查发生在审查起诉时,当检察院发现证据不足等问题会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再侦查。补充侦查后证据充足可起诉,不符则可能不起诉。因此本案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是合法程序,与批捕不同且相互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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