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咨询该律师如果公安机关打算主动为涉案人员申请取保候审,那么他们一般会在案件所有法律程序结束后的当天或次日就把人放了。但实际上,具体的放人时间可能会因为案件的复杂程度和审批流程的不同而有所变化。取保候审是刑事司法制度中的一个重要制度,它的主要目的是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同时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人身自由限制。
在取保候审期间内,犯罪嫌疑人员或被告方所承担的首要职责便是遵循传唤必达的原则。这意味着应根据公安部门对案件处理状况的判断,安排公安机关报到的具体频率,而非采取统一固定的方式进行。一般而言,公安机关会在需要进一步查询信息或者实施其他相关程序时,向当事人发出相应的通知。当接收到此类通知时,务必及时前往公安机关并积极配合各项调查工作。
公安机关办理取保候审程序通常包括申请、审核、裁决以及执行等多个环节,各个环节的详细时间并无统一标准,然而一般情况下,在接收到相关申请后的48个小时之内便能完成相应的决策。然而,这个过程可能由于案情的复杂性、证据审查等多种因素的影响而出现延误。一旦公安机关做出了取保候审的决定,必须立即通知犯罪嫌疑人或者其亲属。
取保候审并不等同于刑事诉讼中的立案程序,而仅仅是其中的一项强制性措施。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在接获相关报案、控诉或举报信息之后,必须立即展开严谨的审查工作,如经判断确认存在触犯刑法的犯罪行为,且需要对其追究刑事责任的,则应依法予以立案。然而,关于立案的具体时限并无明确的法定要求,往往需依据公安机关所处理案件的复杂程度和紧迫性来灵活掌握。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对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其最长期限为十二个月;而采用监视居住手段时,其最长期限则不得超过六个月。在此期间内,对案件的侦查、起诉与审判工作不得间断进行。若经审查发现不应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及监视居住期限已届满,应立即解除相应的强制措施。关于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事宜,必须及时告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及其所在单位知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