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立即咨询同时履行抗辩权适用于双务合同中,双方债务需同时到期且一方未履行债务,如对方无履行能力或明显违约。行使抗辩权需基于善意,对方行为严重危及自身债务履行。违约可为全不履行、不全履行或有重大缺陷。只有在这些条件满足时,方可合法运用此法律手段。
人民法院不支持以诉讼时效为抗辩的债权请求权,包括支付存款本息、兑现国债及企业债券本息、投资关系中的出资请求,以及其他法定排除诉讼时效的债权。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债权人知道债务人有经营状态严重恶化、转移财产逃避债务、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等情形时,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履行签订的合同。
当双方均承担债务责任且无明确履行顺序时,一方可在对方履行前拒绝接受其履行请求。若一方未按时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另一方可行使抗辩权,拒绝履行直至对方完全履行。行使抗辩权的条件包括:双方存在相互债务关系,债务无优先顺序,一方未履行或履行不符约定,另一方有权拒绝履行或接受。
1.由同一双务合同产生的互负债务,且双方债务有对价关系;2.当事人双方互负的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且均已届清偿期;3.当事人一方未履行债务或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债务;4.对方当事人应履行的义务是可能履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