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咨询该律师按照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之规定,当被执行人未能在裁决书中规定的时间内给予金钱义务方面的履行时,需按拖欠期限的长短双倍支付相应的滞纳金,且该滞纳金须按照金融机构公布的同类同期利率进行计息。同时,若被执行人未能按判决、裁定及其他法律文件所指示的时间履行其他义务的,也需要向申请方支付相应的违约罚金。
按照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之规定,当被执行人未能在裁决书中规定的时间内给予金钱义务方面的履行时,需按拖欠期限的长短双倍支付相应的滞纳金,且该滞纳金须按照金融机构公布的同类同期利率进行计息。同时,若被执行人未能按判决、裁定及其他法律文件所指示的时间履行其他义务的,也需要向申请方支付相应的违约罚金。
仲裁裁决在不履行的情形下是有迟延履行金的。仲裁裁决作出之后,因为对方当事人未及时履行义务损害当事人利益和权利的,可以要求强制执行并且要求对方支付迟延履行金的,这是对当事人时间成本权利的维护,是正当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