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咨询该律师欲构成本罪,必须满足以下四项基本条件:首先,犯罪主体需为一般自然人;其次,犯罪者主观心态必须为故意为之;再者,本罪所侵害的客体乃正常的社会公共治理秩序;最后,在客观方面,本罪需要呈现出开设和经营博彩场所的实际行动。
满足以下特定条件时,便有可能构成开设赌场罪:(一)主体要求:犯罪嫌疑人必须是拥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一般公民;(二)主观层面:犯罪行为人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为之,且其目的在于从中谋取非法利益;(三)客体影响:本罪侵犯的主要客体乃是社会的正常秩序与管理体制;(四)客观事实:犯罪行为人需要实际上实施了开设或经营赌场的行动。
如何审查和判断开设赌场罪的盈利状况关于涉嫌开设赌场罪的被告,其在犯罪过程中产生的违法所得应按照其实际实施违法行为所得到的收益来进行明确判断。根据我国《刑法典》的相关规定,对犯罪者通过犯罪活动获取的所有财产,应该采取追回或要求退还等方式进行处理;而对于受害人的合理财产部分,则应尽快给予归还;此外,对于违禁品以及用于犯罪活动的个人物品,也应依法予以没收。
关于定罪开设赌场罪的具体情况若要构成开设赌场罪,需具备以下四个重要要素:首先,主体方面应由一般的自然人或法人团体担任;其次,主观心态必须为故意为之;第三,本犯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秩序;最后,其客观行为主要表现在开设和经营赌博场所等方面。
开设赌场罪的具体定义与判断具备以下各项要素,方能构成开设赌场罪:1. 主体要素:该罪的犯罪主体须为一般大众;2. 主观要素:在犯罪主观方面,必须明知故犯,主观故意明显;3. 客体要素: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对社会公共事务的正常管理秩序;4. 客观要素: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开设和经营赌场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