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兰台(成都)律师事务所
韩海东,法学学士,系北京兰台(成都)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担任陇南市武都区人民政府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擅长刑事辩护、企业法律风险防控、婚姻家庭、合同纠纷、人事管理制度建立及商事诉讼和仲裁。2016年进入甘肃法音律师事务所(兰州)实习,2017年在四川万帆律师事务所(成都)入职为咨询律师,2918年入职甘肃阶州律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参与了涉黑涉恶、上市公司破产重组等重大案件的代理,并担任多家政府机关和企业的法律顾问。
咨询该律师电动车碰撞机动车责任判定的标准就电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意外接触的情况而言,事故责任的判定可以遵循以下原则:首先,若是电动车驾驶者并无过失之处,那么则应由机动车驾驶员一方担负赔偿责任;其次,若已有充足证据证明电动车驾驶者存在不当行为,则可依据其过错程度,酌情予以适度减轻机动车驾驶员的赔偿责任;再次,若机动车驾驶员在此次事故中没有任何过失,亦需担当起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义务;最后,当认定交通事故的损失皆由电动车驾驶者故意冲撞导致时,机动车驾驶员无需负责任何赔偿。
电动车直行与右转轿车碰撞,责任划分需交管部门认定。依据法律规定,应保护现场并报警,由公安交管部门调查取证后出具责任认定书。直行车未超速时,转行车多负主要责任,直行车负次要责任。 机动车转弯需礼让直行,违反则转弯方担责。
电动自行车与机动车碰撞时责任如何划分?若电动自行车驾驶者无过失,机动车驾驶员应赔偿;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有过错,可根据过错程度适度减轻机动车赔偿责任;机动车无过错,赔偿责任不超事故总损失的10%;若电动自行车驾驶者故意撞击机动车,机动车无需赔偿。
关于电动车逆行撞车责任归属,法律规定:若因意外发生交通事故且非机动车驾驶员及行人无过失,机动车需全责赔偿;若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员或行人有过错,会根据过失程度减轻机动车的赔偿责任;若机动车无过失,仍需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电动自行车与机动车相撞,责任分配需遵循:若无明显过失,机动车全责;电动自行车有过错,则按过错程度减轻机动车责任;机动车无过错,仅承担不超10%的补偿责任。若电动自行车故意撞击,机动车免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