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一般而言,倘若夫妻中一方参与赌博等
违法犯罪活动而产生
债务,此债务并非
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无需担负责任。
依据《
民法典》,夫妻共同债务是为满足共同生活需求或经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之债,亦或是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所负之债。
2.
赌博债务显然不符合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所负之债的范畴,且通常也未获得另一方的追认。
故而,另一方通常无需对该
债务承担责任。
然而,若该赌博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情形,那么另一方则有可能需承担相应责任。
案情回顾:小李与小丽系夫妻。小李染上赌博恶习,在外欠下诸多赌债。债主找到小丽要求其偿还部分赌债,小丽认为这是小李个人赌博所欠,自己不应承担。债主却称小李偶尔会用这些赌资补贴家用,双方为此产生争议,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1、依据《民法典》,夫妻共同债务需满足为共同生活需求、经一方事后追认等条件,或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所负之债。小李的赌博债务通常不符合这些情形,一般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2、但债主称赌资用于家庭生活,若查证属实,小丽则有可能需承担相应责任;若无法证实,小丽无需对小李的赌博债务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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