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朗律师事务所
陈竞静律师曾供职于多家互联网金融公司及相关金融行业,现主要致力于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婚姻继承、债权债务及劳动纠纷等相关民事诉讼的处理。从事律师业务以来,处理过某外籍人士在华的房产纠纷,标的额为千万余元、疑难债权债务纠纷数起、并为某保险公司进行保险业务诉讼代理数起,赔偿总金额高达近千万,另代理婚姻继承相关纠纷及劳动纠纷等多起,并担任北京信和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我也爱你科技有限责任等多家科技公司的法律顾问,不仅获得了当事人在专业上的肯定,更得到了当事人对本人责任心上的首肯,因此被多名当事人推荐给身边的朋友,也为他们提供了法律服务。 对多起案件的处理,本人对律师这份职业有了更为深刻的感悟,除了对法律应有信仰,还应该有一份职业道德的坚守,比起专业的法律知识与技能,职业道德更能彰显一位专业律师的真正价值,相信案件本无大小,关键在于能否站在当事人角度,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这样才不辜负当事人的信任。对于律师来讲,手里的是法律案子,但对于每一位当事人来说,这可能关系到他们最切身的利益,甚至影响他们的人生,因此,本人希望通过自己所长,让每位当事人不仅能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更能感受到法律的温度与人文关怀。
咨询该律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刑事法律体系中,侵占罪往往被视为针对个人不当行为的规范条例,然而,在特殊情形下,尽管侵占罪是以个体活动为主导的犯罪类型,但是我们也可见到有部分单位实施了同样性质的侵占行为,对于这些情形,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将其认定为单位犯罪行为,并依法追究其相应的刑事责任。
单位本身无法构成本罪。然而,本罪的行为人须为特定类别之主体,即公司、企业或其它组织中的在职员工。然而,公司、企业或相关单位的合法财产,却是构成本罪的非法侵犯对象。
单位能否构成职务侵占罪责的主体关于单位是否能成为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我们需要明确指出其答案是否定的。实际上,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是具有特定性的,即仅限于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这些单位的财产却可以作为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客体存在。换言之,职务侵占罪的主体只能由自然人担任,而单位本身并不具备成为此罪主体的资格。
单位能否构成职务侵占罪的共犯在司法实践中,关于公司单位能否构成职务侵占罪这一问题,存在一定争议和探讨。通常情况下,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具有特殊性,主要涉及到公司、企业或其他具备特定身份的单位成员。依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条文确认,此类人员需利用自身职位或者职权的方便作弊,从而不正当占有单位财产,如果其非法获利的数额达到一定标准,则将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还会被处以罚金的严厉惩罚。
单位能够构成侵占罪的情形答案是否定的。首先,需要明确指出的是,单位不被视为可成为侵占罪的法律主体。在我国现行的刑法法规体系中,并未明文规定单位可以成为侵占罪的行为主体。根据罪刑法定原则,我们必须尊重法律条款的明确定义和规范解释,因此,我们不能将单位视为侵占罪的主体,也不能认定其符合侵占罪的构成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