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咨询该律师婚后赠与房产归属关键看合同约定。如书面合同标明房产仅归一方所有,即视为个人财产;未明确指定,则默认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按法律规定平均分割。处理此类问题需结合具体合同条款和法律规定。
通常情况下,父母在婚后赠予的房产被视为夫妻的共有财产。但是,如果赠与合同中明确规定了房产只归其中一方所有,则该房产便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进行分配。因此,在接受父母赠予的房产时,最好明确约定房产的归属,以避免后续的财产纠纷。
夫妻共同财产归属判定关键看赠予细节。无明确声明赠品归属的,通常视为双方共有;但若有书面证据标明赠予一方,该财产则归接受赠与者个人所有,不计入夫妻共同财产。
父母给子女结婚后的物业馈赠归属复杂,主要看具体情况。若父母仅提供资金购房并登记在子女个人名下,房产视为私产,非夫妻共有。如双亲均出资,即使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通常按出资比例夫妻共享,除非有特殊约定。所有权判定需考虑实际出资和协议内容。
夫妻共同购房未明示归属的,无论房产证上标注哪一方,都视为共有;双方父母出资且产权登记子女名下的,按出资份额共享,除非另有约定。然而,婚内单方父母全款购房并登记其子女名下的,视为对个人的赠予,属于夫妻个人财产,不视为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