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在买卖交易里,瑕疵
担保责任期限一般是两年哦。
从买家知晓或理应知晓物品质量瑕疵那天开始算。
要是双方有约定,就按约定来,不过约定的期限不能比法定的两年短。
2.在质量
保证期内呢,卖家得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把物品的质量问题给修好、换掉啥的。
要是超过了质量保证期,买家没在合理时间内通知卖家物品有质量瑕疵,那就相当于物品质量符合约定。
但要是卖家知道或理应知道提供的物品不符合约定,那买家就不受两年期限的限制。
3.总之,确定瑕疵担保责任期限得综合考虑法律规定和双方约定呢。
案情回顾:小李从小静处购买一台电子产品,双方
未约定质量瑕疵
担保期限。使用一段时间后,小李发现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小李认为,自发现问题起,小静应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维修产品。小静则称,小李发现问题时距购买已超两年,自己不应再负责。
案情分析:1、在买卖交易中,瑕疵担保责任期限一般从买家知晓或理应知晓物品质量瑕疵起算,通常为两年,有约定按约定,但约定不得短于法定两年。本案双方未约定,应适用法定两年期限。
2、若卖家知道或理应知道物品不符合约定,买家不受两年期限限制,本案未提及小静存在此情况。若小李发现问题距购买已超两年,且小静无明知物品不符约定情形,小静可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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