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咨询该律师对于第二次醉驾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行为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辆过程中,如果存在醉酒驾驶、追逐竞驶且情节恶劣的情况;或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并且严重违反限定的乘员载客数量以及超出规定速度行驶等行为,即会被视为犯罪行为,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包括判处一定期限的拘役刑罚和缴纳罚金。
对于第二次酒后驾车行为所引发的取保候审请求,必须满足特定的法律要求,例如犯罪嫌疑人并非累犯、对社会未产生明显的危害性以及愿意遵守相关监管规定等。在此过程中,被告人或其近亲属有权委派律师代为办理相关手续,包括提出保证金或寻找合适的保证人供案情审理部门或公安机构审查和判断。至于最终结果,将由法院或公安机关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并作出相应裁决。
首次醉驾后再度醉驾的处罚标准关于这个问题的处置办法如下:首先,对于那些在饮酒之后仍然驾驶机动车辆的人,我们将依法对其暂时扣留六个月的机动车驾驶证,并且对其处以一千元人民币至两千元人民币之间的罚款。其次,如果一个人因为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而受到过两次或更多次的处罚,那么他的机动车驾驶证会被吊销,且五年之内都不能再驾驶运营性质的机动车辆。
第二次醉酒驾驶乃是指在初次醉酒驾车之后,再度触犯此项法律禁令。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对于此类违法行为通常采取严厉打击措施,因此获得缓刑的机会十分微乎其微,绝大部分情况下将被判决实际服刑2至3个月左右。因此,广大驾驶员应当自觉增强遵守交通规则的意识,坚决杜绝酒后驾车行为。
关于第二次酒驾处罚的法律规定关于二次酒驾行为应该受到的法律惩戒,具体的执行措施如下所述:1.面对第二次酒驾行为者,将被处以至少十天的行政拘留,同时还需支付1000至2000元的罚款,并且会被吊销驾照。2.若吸食毒品的驾驶人员在酒精作用下进行驾驶活动,将会面临为期15日的拘留以及高达5000元的罚金,同时也将被吊销驾照并禁止再次申领驾照五年之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