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拥有扎实的法学功底和良好的道德品行。主要从事民商事、刑事诉讼案件和企业风险防控。 李超律师办案认真负责、勇于创新、思路严谨独特,注重实际问题的解决、侧重法律风险的防范和化解。凭借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和诉讼技巧,以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态度、高度的工作责任感有效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对不同类型的案件都能够从不同的视角剖析案件的核心,抓住问题细枝末节,运用法律方法尽其所能。其执业理念和宗旨是: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
咨询该律师关于民事判决书送达方面的问题,如果未能按照法定程序完成合法送达工作,那么该判决书将不会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在此需要特别提醒大家注意的是,一旦案件进入到强制执行阶段,即意味着相关的判决书或裁定书已经生效。在法院作出的已生效法律判决和裁定面前,任何上诉要求将不再被受理。此外,针对未经过合法送达程序的判决和裁定,当事人有权向负责执行的法院提交书面异议申请。
如果执行结果不理想,首先要做的是查找被执行人的其他可执行财产线索,并将其提交给法院。同时,要密切关注被执行人的收入情况,申请强制执行其薪资等财产。此外,还可以申请限制消费、纳入失信名单等措施,给被执行人施加压力,促使其履行责任。
通常来说,被执行人经济困难不代表一定会被拘留,强制执行主要是为了落实法律权益。要是被执行人没有财产可以执行,法院会暂停执行程序,等发现财产后再恢复。但要是被执行人故意逃避执行,那就可能会被拘留。
在执行申请案件中,若无法追回款项导致需结案,法院将依法批准终结执行。当法院清查被执行人财产无果,申请人签署确认书并经本院审查核实,经院长审批生效,可判定本次执行结束。被执行人因经济原因无法履行债务时,可请求法院裁定终结执行。后续若发现被执行人有偿还能力,可重新申请恢复执行。
在强制执行无法解决问题时,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援助。如对裁判文书有异议,可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如对执行方法或金额有异议,可直接向执行法院提交异议申请。对于公证债权文书,如一方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可向有管辖权法院申请执行。如文书有误,法院可裁定不予执行并送达裁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