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咨询该律师刑事拘留是否属于强制措施1、依照我国法律规定,刑事拘留作为一项强制性手段被严格执行和遵守。2、强制措施涵盖了诸多方式,具体如下:拘传、拘留、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以及逮捕等不同形式。3、根据相关法规,强制措施主要是指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为确保刑事诉讼过程的顺利进行,依据法律规定,针对刑事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的,在特定期限内暂时限制或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法定强制手段。
取保候审是否属于对人身自由的一种限制手段取保候审并非一项严格意义上的限制人身自由之举。依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相关法律规范,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在考虑到案情及被追诉人情况时,如果发现被追诉人患有严重疾病并且无法自行照料生活,或是处在怀孕或哺乳期内的妇女,只要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带来任何社会危害,便可致其为相对安全的状态下等待审判。
拘役和管制不是刑事强制措施,而是刑罚。刑事强制措施,像是拘传、取保候审这些,主要作用是保证诉讼的顺利进行,限制嫌疑人的人身自由。拘役就是短期剥夺自由,还要去劳动改造,管制则是限制行动自由,让你在社区矫正。
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在刑事案件侦查中,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暂时采取的强制措施。它是限制或剥夺犯罪嫌疑人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主要用于处理紧急案件。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在法定条件下可以对嫌疑人实施临时拘留,确保诉讼顺利进行,防止逃避司法程序。
刑事传唤不属于刑事强制措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强制措施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刑事传唤并未包括在法定的强制措施中,所以,刑事传唤并不属于刑事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