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咨询该律师挪用资金罪获刑后无力偿还应如何处理在犯下挪用资金罪并入狱服刑之后,仍需偿还所侵占他人之财物。倘若由犯罪行为导致受害人经济受损,对涉案人员除了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刑事惩处之外,还应该视情形作出相应的经济赔偿判决。对于那些必须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罪犯而言,即便其财产状况无法满足全额赔付要求,或者被法院判定没收个人财产,也必须首先履行对受害者的民事赔偿义务。
若行为人无法弥补其挪用的公款,有可能遭受刑事法律的严惩。对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职员来说,倘若他们运用职务之便,私自挪用所在单位的资金,那么这将构成挪用资金罪,按照相关法规应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若该职员挪用的本单位资金数额较大,则将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而如果数额特别巨大,则将面临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严厉惩罚。
挪用资金还不上的,可能会加重处罚。具体量刑时会综合考虑挪用金额、使用目的、时长、归还情况,还要看嫌疑人/被告的认罪态度。
挪用资金罪中,嫌疑人无力归还资金仍需承担刑事责任。法院会根据多方面情节来判定刑罚,无法归还的款项会是重要的考量因素。如果嫌疑人在判决生效后有偿还能力,还是需要履行还款义务,这样才能维护法律的公正和资金所有者的权益。
挪用资金达到350万,且无能力偿还,根据我国法律,要是情况严重,可能会摊上五年之上的有期徒刑。不过具体的刑期,还得考虑挪用资金的具体用途、是否及时归还等因素,建议找专业律师咨询,获得更准确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