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经济补偿:
要是用人单位没按时足额给咱发
工资,那就按照咱在单位干的年头儿来算,每满一年就得给咱发一个
月工资的钱。
要是干了六年多但不到七年,就按七年算;
要是不到六个月,就给咱发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加付
赔偿金:
要是用人单位拖拖拉拉不付钱,那就得让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再额外给咱加付赔偿金。
3.工资差额:
除了要把
拖欠的工资给咱发了,还得把低于当地
最低工资标准那部分的工资给咱补上。
要记住哦,
劳动仲裁的时效是一年呢,得从咱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自己权利被侵害那天开始算。
咱可得赶紧把
劳动合同、工资条之类的
证据收集好,这样才能好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小胡在一家公司工作了四年,期间公司时常未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小胡多次讨要无果,后发现公司支付的工资还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小胡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可公司却称已足额支付,双方就工资差额、经济补偿及加付赔偿金问题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依据法律,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小胡在公司工作四年,公司应支付四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2、公司拖延支付工资,需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标准加付赔偿金。
3、公司还需补足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差额。同时,小胡需在知道权利被侵害一年内
申请劳动仲裁,并准备好劳动合同、工资条等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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