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翎(西安)律师事务所
李朝律师,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本科,学士学位,主要专业领域:合同纠纷,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征迁补偿,婚姻家庭,执业以来办理各类民商事案件上百起,办案经验丰富,作风务实,思维敏捷,善于换位思考、高效沟通。执业期间坚持正义,精于钻研,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深得当事人信赖和认可
咨询该律师我给你解释儿,这个欠条上写的超期还钱可能需要支付的违约金额是没有硬性规定的。简单点说就是,由欠你钱的人自己决定到底该掏多少或者怎么算。要是没写的话,那你就可以根据法律法规要求他赔偿你因为过期还债而造成的利息损失了。法院一般都会参考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这个利率标准。当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额太高或者太低,你也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让他们帮你调整一下。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定律,在涉及当事人双方通过协商达成的赔偿金额约定时,当事人有权力就违约金设定规则进行商议确立,但是若该约定过高地超过实际损害程度,则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有权根据相关申请,参照实际情况酌情调低。换句话说,如果欠条中的违约金拟定数额远远超越因违约产生的实质性损失,那么该部分溢出金额可能被视作违法约定,并要依据事件实况及司法裁判结果进行合理调剂。
小伙伴们,借条上是可以约定违约金,但是,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超过了咱们实际损失那么多的话,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就会帮我们把违约金给减下来。这就是告诉我们,借条上面约定的违约金得和实际损失差不多才行,要是太高了,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就要出手调整。所以,借条上的违约金最多不能高过实际损失的合理范围,具体的数字得看你们那件事情的具体情况才能决定呀。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之规定,当事人赋予了自身权利签订违约金方面的协议,然而,此项规定却未能对欠款凭据中的违约金设定上限做出详尽阐述。因此,我们有理由认为欠款凭据的违约金上限应当根据签约双方自愿达成的协定予以确认。在实践过程中,若签署的违约金设定不当或是过高、过低,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可依据当事人提出的申请酌情予以适度的提高或降低。
依据我国现行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为“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之阐释,当事人可自行约定违约金比例,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所约定的违约金须要与实际所遭受的损失相吻合。若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其实际损失,依照相关法规及司法解释,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有权根据请求予以适度提高;反之,若违约金过高,则法院或仲裁机构亦有权利根据请求适当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