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抵押担保精选解答 > 借条担保人只签名字没有注明责任要担责吗

借条担保人只签名字没有注明责任要担责吗

时间:2025.03.15 标签: 债权债务 抵押担保 阅读:1430人
律师解析:
1.借条上的担保人即便只签了名字,没写明责任,也得担负担保之责。
2.要是借条没清楚约定担保方式,一般就当作是连带责任保证
这意味着债权人能让担保人在债务人没还钱的时候,一起把钱给还了。
3.然而,要是担保人能拿出证据,证明债权人跟债务人明确说过只是一般保证,并且在合同里注明了“一般保证”字样,或者有其他能证明是一般保证的情况,那担保人就只在债务人没法还钱的时候才承担保证责任
4.总而言之,只签名字没注明责任的担保人,大多时候得担责,但具体得看案件实际情况和相关证据来定。

案情回顾:

小李向小朱借款,小胡作为担保人在借条上仅签了名字,未注明担保责任。借款到期后,小李无力偿还,小朱要求小胡还钱。小胡认为自己不应担责,双方为此产生争议,小朱遂将小胡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

1、通常情况下,借条上只签名字未写明责任的担保人需担责。本案小胡仅在借条签名,符合此情形。
2、若借条未明确约定担保方式,一般视为连带责任保证。本案借条无相关约定,小朱有权要求小胡在小李未还钱时共同偿还。但如果小胡能提供证据证明是一般保证,则只有小李无法还钱时,小胡才担责,最终责任认定需结合实际情况与证据。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合法,但是借贷利息不可过高,双方约定的利息不得超过借贷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1、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借贷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出借......

能。如果法院强制执行的房产已经抵押给银行了,法院仍可以进行执行,但应该先在拍卖或变现款中先行支付银行的债权。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所有的其他人享有抵押权、质押权或留置权的财产......

可以,但是需要经过股东和法人的签字同意。如果担保行为未经股东会决议,法定代表人也未签字认可,该担保行为无效。因为法律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

图文精选 普法视频 语音解答
  • 反担保人要承担债务吗

    敬雯婧律师

    反担保人要承担债务。反担保是指在债权债务关系中,债务人的债务由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同时债务人向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提供担保的行为。债权人的债权应当得到偿还,一是债务人,二是担保人即第三人。

    播放量:1032 2022-06-08
  • 唯一住房法院能否执行

    郑晓龙律师

    唯一住房并非不能执行。司法实践证明,以往在被执行人只有一套住房的情况下,法院不能强制执行。社会各界对此反映非常强烈。最高人民法院的执行新规,将有望打破一些老赖的幻想,有效破解执行难,增加债权人的胜算。

    播放量:961 2022-06-07
  • 抵押贷款利率是多少

    蹇玥律师

    抵押贷款利率制定是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基准利率,实际利率在此基础上下一定范围内浮动。所以具体到每家银行的产品,还要看各家银行是如何规定的。当然房产抵押方式不同,利率也不同。

    播放量:534 2022-06-07
吴婉君律师

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

吴婉君律师现为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联系方式130 263 55702),法律硕士,武汉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湖北省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执业方向为民事纠纷及执行法律事务的处理,尤其擅长债务纠纷和婚姻家事纠纷的处理,办理了大量借贷、合同纠纷、债务执行、执行异议之诉、离婚、离婚后财产纠纷、遗产继承相关案件,取得了当事人满意的效果,法律咨询请直接致电。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