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通常而言,不可径直向
被执行人家属索要钱财。
诈骗罪立案后,重点是追缴和没收
犯罪嫌疑人的
违法所得。
倘若家属与
犯罪行为无关联,不应让其承担
赔偿责任。
2.但若家属明知犯罪嫌疑人
犯罪,还参与了犯罪所得的转移、藏匿等行为,
那么家属可能会被认定为
共同犯罪。
进而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返还违法所得等。
3.总之,不能随意找被执行人家属要钱,要依据家属在案件中的具体情形和法律规定,来确定其是否应承担责任。
若有疑问,可寻求专业律师的咨询。
案情回顾:小胡因诈骗罪被
立案,在执行阶段,
债权人小李找到小胡的家属小丽索要钱财。小丽坚称自己对小胡的犯罪行为毫不知情,也从未参与,拒绝给钱。小李却认为小丽作为家属就该还钱,双方为此发生争执。
案情分析:1、一般情况下,不能径直向被执行人家属索要钱财。本案中,若小丽确实与小胡犯罪行为无关联,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2、但如果小丽明知小胡犯罪,还参与了犯罪所得的转移、藏匿等,会被认定为共同犯罪,需承担返还违法所得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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