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俊彦律师事务所
中国律师协会会员,长沙律师协会会员,劳动关系管理师(高级)。肖律师工伤维权团队,具有多年工伤维权经验,专业负责工伤疑难问题解答、工伤认定申请、起草专业的工伤维权法律文书、代理疑难工伤维权案件。肖律师带领的工伤团队办理过李某某与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纠纷案,周某某与湖南振添光学玻璃科技公司工伤待遇纠纷案,龙某某与湖南建工集团公司工伤待遇纠纷案等等。其团队每一位成员具有非常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社会工作经验。其团队承办案件严谨、讲诚信,力求精益求精,愿用每一份的智慧和勇气为客户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
咨询该律师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事故如何实施合理的赔偿措施在机动车辆与非机动车驾驶员以及行人间发生交通意外事件时,若非机动车驾驶员或行人并无任何过失行为,则应由机动车辆一方负责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但如果存在充分的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员或者行人为造成此次事件的责任人,应当根据其实际过错程度适度地减免机动车辆一方的赔偿责任。
因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意外伤害的,其赔偿项目和标准是: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我国公安部门基于违法行为与事故因果关系的评估,判定当事人责任的行为。机动车因其高速特性可能对行非机造成威胁,驾驶者需担责。但若受害人故意导致事故,驾驶者无需民事赔偿责任。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应当赔偿。被保险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我国法律严格规定诉讼费用征收,以案件标的额为基准计费。如交通事故财产损害案,标的额1万内缴50元;1万至10万缴2.5%;10万至20万缴2%;20万至50万缴1.5%;50万至100万缴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