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十余年,已为100000余人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办理案件4000余起。擅长解决疑难复杂、离婚、继承法律纠纷案。 易轶律师多次办理社会影响高的大案及名人案件。曾代理乒乓球奥运冠军、女排奥运冠军的婚姻家事纠纷案件,代理CBA总冠军明星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担任著名国画大师之子的顾问,参与遗产继承纠纷案,代理高额股权分割涉案离婚案等,助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摆脱经济纠纷。 易轶律师常年活跃于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媒体;《法律与生活》专栏作者;荣登《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三联周刊》、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获得“2021年腾讯新闻优秀女性青年”、“2020—2021年度北京市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2018—2019年度北京市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2015—2018年度北京市优秀律师”等荣誉。
咨询该律师嫁妆不一定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婚前由女方父母单独赠予的嫁妆,如无特别声明,视情况而定:婚前赠予的为个人财产;婚后赠予或无明确夫妻双方归属的,一般视为共同财产;如明确指定赠予女方,则为她的个人财产。
陪嫁物品在大多数情况下属于女性婚前个人财产,即使婚后得到,只要赠送者明确表示为对女性的赠予,仍视为个人财物。然而,若陪嫁物品在婚后所得且赠送者未明示个人赠予,则可能被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陪嫁物品的归属需根据具体情况和赠送者的意图来判断。
一般情况下,嫁妆是娘家在结婚前为女方准备的,很明显属于女方婚前取得的财产,是个人财产。但是,如果嫁妆是在双方领取结婚证之后由女方父母赠与给女方,就应当签署明确的赠与协议,约定财产只归女方所有,并且要男方签字确认,否则,婚后赠与的财产,又未指定只赠与给女方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嫁妆是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需视情况而定。若婚后购置且未约定归属,按法律规定,通常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婚前购置或未明确约定,则可能视为单方婚前财产。在离婚时,嫁妆的分配依据这些原则。司法实践中,嫁妆常被视为女性婚前财产,尤其是资金主要来自女性亲属时。这种处理方式符合社会习俗,易于接受,能避免矛盾,符合公序良俗。
在婚姻中,陪嫁房不一定算作夫妻共有财产。若婚后赠与人将房产赠予女方但未指明仅赠予女方,则该房为夫妻共有财产。若赠与人明确仅赠予女方或房产为婚前陪嫁物,则该房为女方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