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朗律师事务所
陈竞静律师曾供职于多家互联网金融公司及相关金融行业,现主要致力于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婚姻继承、债权债务及劳动纠纷等相关民事诉讼的处理。从事律师业务以来,处理过某外籍人士在华的房产纠纷,标的额为千万余元、疑难债权债务纠纷数起、并为某保险公司进行保险业务诉讼代理数起,赔偿总金额高达近千万,另代理婚姻继承相关纠纷及劳动纠纷等多起,并担任北京信和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我也爱你科技有限责任等多家科技公司的法律顾问,不仅获得了当事人在专业上的肯定,更得到了当事人对本人责任心上的首肯,因此被多名当事人推荐给身边的朋友,也为他们提供了法律服务。 对多起案件的处理,本人对律师这份职业有了更为深刻的感悟,除了对法律应有信仰,还应该有一份职业道德的坚守,比起专业的法律知识与技能,职业道德更能彰显一位专业律师的真正价值,相信案件本无大小,关键在于能否站在当事人角度,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这样才不辜负当事人的信任。对于律师来讲,手里的是法律案子,但对于每一位当事人来说,这可能关系到他们最切身的利益,甚至影响他们的人生,因此,本人希望通过自己所长,让每位当事人不仅能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更能感受到法律的温度与人文关怀。
咨询该律师司法部门依据法规有权采取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等手段处理犯罪案件。公安机关在判断嫌疑人情况后决定适用相应措施,拘留需出示拘留证,并应在24小时内送看守所羁押,一般需通知家属,除非涉及国家安全或重大犯罪可能影响侦破。在妨碍侦查消除时,也须及时告知家属。
刑事传唤是非刑事强制手段,是司法机关通知诉讼当事人到指定场所的行为,不涉及限制人身自由。刑事强制措施如拘传、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等,才是为保障刑事诉讼进行而赋予司法机关的限制嫌疑人、被告自由的权力,两者性质不同。
行政强制措施包括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查封场所、扣押物品、冻结财产等,旨在预防违法、保护证据、防止危害和控制风险。它是行政部门在法规框架内,为短期管理需要对个人自由或财产实施的临时管控手段。
行政强制措施包括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查封场所、扣押物品、冻结财产等,旨在预防违法、保护证据、防止危害和控制风险。它是行政部门在法规框架内,为短期管理需要对个人自由或财产实施的临时管控手段。
行政强制措施主要包括: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查封场所、设施或财物、冻结存款、汇款,以及扣押财物等。这些措施均受法律法规的严格规定。在没有具体法律指引的情况下,行政法规或地方性法规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其适用范围和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