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法定代理人的追认有个特定期限,通常是1个月哦。
从相对人知晓或理应知晓法定代理人未作追认意思表示那天起开始算呢。
不过,要是法律另有规定就另说了,像限制
民事行为能力人搞的纯获利益或符合其年龄等状况的
民事法律行为,就不用追认。
2.法定代理人没作追认意思表示的时候呢,相对人有权催法定代理人在合理时间内追认。
要是法定代理人没表示,那就相当于拒绝追认。
一旦追认做出,民事法律行为就从一开始就有效;
要是拒绝追认,那民事法律行为就从一开始就无效。
3.总之呢,法定代理人的追认除斥期限是1个月,这期间的相关行为和效力都有明确规定,得根据具体情况去判断和处理哦。
案情回顾:小李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瞒着法定代理人小朱,与小丽签订了一份价值较高的物品
买卖合同。小丽知晓小李的状况,在
合同签订后,小朱未作追认意思表示。小丽遂催告小朱在合理时间内追认,一个月过去了,小朱仍未给出明确答复,双方就
合同效力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法定代理人的追认有1个月的除斥期限,从相对人知晓法定代理人未作追认意思表示起算。小丽催告小朱追认,一个月期满小朱未表示,视为拒绝追认。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非纯获利益且不符合其年龄状况的民事法律行为,需法定代理人追认才有效。小李的买卖合同不属于无需追认的情况,小朱拒绝追认,该合同自始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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