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咨询该律师贪污罪与受贿罪涉及金额在一万元以下的情况该如何处理对于个人贪污或者接受贿赂数额在5000元至10000元之间,且犯罪者在犯罪后表现出明显的后悔之意并积极退还赃款的情况,应被判处拘役处罚。然而,倘若此类行为涉及的贪污、受贿金额达到5000元,罪犯所面临的刑罚将变为一年有期徒刑;在此基础上,如果每1000元能够增加一个月的刑期,那么当其贪污、受贿金额达到50000元时,刑期将会增至七年。
根据中国法律,贪污受贿的人要是满足一定条件,是可以适用缓刑的。具体得看犯罪情节严不严重,像金额大小、社会影响轻重这些。犯罪人的悔过表现也很重要,比如主动坦白、把赃款退了,这些都是考量因素。没有再犯罪的风险也很关键,比如品行良好,这也是条件之一。而且,缓刑也不能对社区造成负面影响。这些因素综合起来,才能决定要不要适用缓刑。
可以获得减刑。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对于被判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一般在执行1年以上方可减刑,两次减刑之间一般以间隔1年以上为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