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咨询该律师检察院是否负责职务侵占罪的审查起诉关于职务侵占罪的管辖机构,应是位于犯罪地的公安部门。刑事案件的调查工作通常由公安部门负责,同时,刑事案件的审理权限归属于犯罪地的当地人民法院。若公安部门发现有犯罪事实或是犯罪嫌疑者,他们应该根据自身的权责范围,展开立案调查此案。
职务侵占罪的法律审查及立案机制探析在处理职务侵占罪这一范畴上,遵循着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分别履行相应职责的原则。其中,公安机关应全面展开立案侦察工作,而人民检察院则有权依法实施提起公诉的权利,至于人民法院,则在裁决的过程中承担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涉及职务侵占犯罪的案子通常属于公诉性质,而非刑事自诉案件范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刑事自诉案件主要涵盖以下几类案件类型:由受害人提起诉讼并经法律程序认可的案件;被害人有足够证据证明被告人对自身人身或财产权益造成了严重侵犯,且其行为已构成刑事犯罪,但当地公安局或人民检察院却未对此进行追究的案件;被害人有充分证据证实的轻微刑事案件等。
这是指犯罪嫌疑人借助于自身在本单位所担任的职务所带来的便利条件。而对于如何将本单位的财产非法占有为己有,实践中的常见手法包括侵吞、盗窃、诈骗等非法手段。要构成职务侵占罪,犯罪数额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法定标准。
检察院的主要职责之一是受理并审理职务侵占罪。职务侵占罪在刑事诉讼中占据重要地位。检察院在审查公安指控后,会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起诉。如果犯罪事实清晰、证据确凿,检察院将把案件起诉至法院;如果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符合不起诉条件,检察院将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