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咨询该律师刑事拘留或逮捕后,公安通常会通知家属或单位,确保被捕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这让家属和单位及时了解逮捕情况,便于他们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为被捕者提供支持和帮助。主要目的是让被捕者相关的人尽早了解真相,为其提供必要的援助。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拘留人需要出示拘留证,并在24小时内将其送到看守所。如果没有特殊情况,警方应在24小时内通知家属。逮捕后,应立即将犯罪嫌疑人送看守所,特殊情况可短暂延迟,但不得超过24小时。
刑事拘留到逮捕不需要换看守所,一般来说,公安局对嫌疑人刑拘,只是临时措施,之后还会申请批捕手续。刑拘后,嫌疑人被关押在当地看守所,等宣布批捕决定书后,自动转为逮捕程序,对嫌疑人继续关押。